留學/工作回國,行李太多太重拿不動怎么辦?今天小編教大家一種方法“分離運輸行李”。
什么是分離運輸行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分離運輸行李”指旅客在其進境后或出境前的規定期限內以托運方式運進或運出的本人行李物品。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自旅客進境之日起六個月內(含六個月)運進。
哪些行李物品不能分離運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43號)、《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有關問題解釋》(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46號),以及《農業部 國家質檢總局公告第1712號》分離運輸行李不得進口上述三表規定的禁止進出境、限制進出境物品。具體物品名稱參見上述公告。
相關公告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43號)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有關問題解釋》(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46號)
《農業部 國家質檢總局公告第1712號》
注意
分離運輸有數量限制:
個人郵寄分離運輸行李物品的數量需要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數量合并計算,總量以自用合理為限。
分離運輸有免稅額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海關辦理分離運輸行李物品驗放手續時,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
關于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限值,依據《海關總署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0〕54號)。
相關公告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
《海關總署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0〕54號)
具體怎么分離運輸?
回國前幾天
第一步
郵遞“拖”不動的行李物品回國。
回國下機后
第二步
入境后,走“申報通道”向進境地海關進行申報,如實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并提供物品清單。
圖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
溫馨提醒
由于個人郵寄分離運輸行李物品在計算數量限制和免稅額度時需要合并計算,一旦離開海關申報通道將無法補報,所以,如果需要通過郵寄方式分離運輸個人行李,在進境時,請第一時間主動向海關申報。
行李怎么取回 ?
到分離運輸行李物品寄達的郵運通關口岸,向海關現場出示以下證件:
1.旅客本人的出入境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
3.分離運輸物品清單
4.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溫馨提醒
1、國家規定禁止進出境的物品不能辦理分離運輸行李手續。
2、記得進境時向海關申報,未申報的,海關將不予辦理行李驗放手續。
3、在免稅限量內的物品,直接免稅放行,超出免稅限量的,海關將會作出征稅或退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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